大家好,小空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最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挪用公款罪的立案量刑标准: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3、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5、 3、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6、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认定 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8、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9、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0、 3、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11、扩展资料:挪用公款罪的犯罪要件: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12、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13、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
14、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
15、2、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16、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17、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18、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9、3、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0、其中包含三个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21、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2、(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
23、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24、(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
25、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26、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27、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28、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9、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30、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挪用公款罪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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