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14年9月1日起,佛山中心城区正式开始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佛山市政府发布消息,公安部门将在限摩区域主干道、主要出入口通过固定、流动岗点和电子警察,查处摩托车违法上路。对无牌无证、套牌假牌、有多次违法记录或跨区、外市籍等摩托车交通违法,公安部门将予以严查严处。对已达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一经查获当即查扣,强制报废。
佛山市政府发文强调,为防止禁摩后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增多,公安部门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禁行区域违法上路行驶的执法工作。
二、相关部门对查获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造册,了解掌握该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并定期提交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的企业。
三、佛山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摩的同时,对部分区域则放宽限摩政策,即将“一户一摩”调整为“一证一摩”。即部分镇街户籍居民持摩托车驾驶证可登记上牌一辆摩托车,但名下已有汽车等情形除外。
其中,自2014年6月1日起,高明区摩托车登记入户政策开始优化调整,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和富湾区域开始改变以往的“一户一摩”政策为“一证一摩”。
南海区方面,除桂城街道外,其他区域对持南海区户籍身份证的居民放宽为“一证一摩”,但不得注册登记小型客车。
顺德区方面,则在9月1日起,除大良、容桂、乐从外的七镇街户籍居民,只要拥有摩托车驾驶证,且名下没有摩托车的,就可以购买一辆摩托车入户。
此外,为城市提供基础服务的邮政快递、抢险救灾、治安管理等行业,将纳入特种行业摩托车管理。获批的特种行业摩托车使用单位要统一安装红底白字样式的“通行证”和外观标识上路行驶,使用人员也要统一着装和携带上岗证行驶。
扩展资料:
珠三角“限摩”城市盘点。
1、广州:2004年,广州正式公布摩托车限行方案,开始分路段、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限制摩托车行驶。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全面禁摩。
2、深圳:2003年10月30日到11月3日,深圳在特区内部分道路禁摩,宝安龙岗两区国道、省道以外区域道路禁止异地摩托车行驶。2004年5月1日,禁摩范围扩大。
3、东莞:2007年7月,东莞全面“禁摩”方案出台,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在划定的东莞市行政中心及32个镇街中心区域禁止摩托车行驶。
4、珠海:1998年,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将“禁摩”写入条例。2002年,珠海西区曾短时间开放摩托车上牌。
5、惠州:2003年8月起,惠州不再对三环路以内户籍居民发放新的摩托车牌。2013年4月3日起禁止三环路以外居民摩托车入内行驶。
6、中山:限制摩托车总量和限制外地摩托车在中山市道路行驶。
7、肇庆:2010年肇庆提出逐步出台相应措施淘汰城区摩托车,目前不再上新牌并禁止外地摩托车在城区行驶。
8、江门:对摩托车未作任何限制。
参考资料:人民网-今起佛山中心区全面禁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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